标志设计的特点(一)功用性与识别性
1.功用性特点
标志的本质在于最大限度地体现其实用功能。标志的设计,不仅仅是为了审美的需要,更是为了实用的需要。因为标志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生产活动、文化娱乐等必不可少的视觉形象。标志有服务于人类群体的,如公共场所中的标志、交通要道中的标志、安全提示中的标志、操作系统中的标志等。
标志有专门服务于家族、民族、城市、地区、国家等的,如家徽标志、族徽标志、城徽标志、旗徽标志等。部分标志服务于人们的社会活动、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企业,如社标标志、厂标标志会标标志、会徽标志等。
部分标志专门服务于某种商业产品,如汽车标志、奶粉标志、电脑标志。部分标志服务于个人或者集体所属物品,如烙印标志、图章标志、落款标志、花押标志、签名标志等。综上所述,标志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企业的商品标志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实用价值。其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如国徽标志国旗标志等更兼有维护国家或者民族权益的特殊使命。
2.识别性特点
标志的最大特点就是各具风貌。如此,则既能凸显事物与众不同的特点,区别不同事物的不同意义,还让受众易于识别不同的事物和不同事物的本质属性。因为标志直接关系到个人、集体、民族乃至国家的根本利益,所以设计师在设计标志时必须遵循独创的原则,所设计的标志应当特征鲜明,易于识别,让受众过目不忘,不能抄袭已有的标志,否则会引起受众的错觉此外,标志无论是指向企业产品的特点还是指向事物的象征意义等,都必须内容具体,含义准确,力避歧义尤其要力避误解,要让受众一目了然。同时,更要力避禁忌。

标志设计的特点(一)功用性与识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