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的视觉现象之颜色恒常性
外界照明条件发生了一定范围的变化后,人们对物体的颜色感觉仍保持相对不变的特性,这就是颜色恒常性。
物体的颜色是通过对照在其表面光线的光谱成分选择性吸收后,反射(或透射)剩余的色光而产生的。然而一天之中我们周围物体表面所受的光照度(投射到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单位:勒克斯kx,1x=1lm/m2)会有很大的不同,中午与早、晚,晴天与阴天照度会相差几百倍,同时太阳光的光谱分布也会有较大的变化如早晚时候由于光照角度与大气色散作用,长波的光谐成分相对增多,日光偏红,各种工光源光谱分布更是千差万别,但我们的视觉仍然保持对物体颜色感觉在一定范围内的恒常性,即对同样的物体颜色感觉基本不变。红花永远是红的,绿叶永远是绿的。
虽然阳光下的煤块其单位面积反射的光通量要比夜晚的白雪高成百上千倍,但白雪总是白的,煤块总是黑的,不会颠倒混淆。对于颜色恒常现象有多种解释,有人认为与物体的物理属性有关;有人认为与人的记忆、经验、知识有关,受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还有人认为是与周围环境的参照对比有关,因为照明光既照射在物体上也照射在背景上,所以物体的颜色可保持相对的恒常性。
如果我们将参照条件破坏,恒常性也可能会受到破坏而发生很大变化。例如将一张白纸用红光照射,如果让观察者看到光源及纸的全貌,他很有可能仍将纸“看”成是白色的;而如果让受试者通过一个小孔仅仅去看被红光照射的白纸的一小块面积时,他会将白纸看成是红色的。对于颜色恒常性现象目前还不能完全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