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用色的艺术性原则是指广告用色要便于阅读和审美,从视觉层面要符合普遍审美的需求。第一,在选择色彩时要充分考虑到受众的生理因素,人眼对色彩的接受视觉器官和环境的影响,广告设计需要建立在对生理学知识了解的基础上,广告用色不能脱离基本的生理学原理。
广告设计对色彩应用的艺术性原则
设计用色的艺术性原则是指广告用色要便于阅读和审美,从视觉层面要符合普遍审美的需求。
第一,在选择色彩时要充分考虑到受众的生理因素,人眼对色彩的接受视觉器官和环境的影响,广告设计需要建立在对生理学知识了解的基础上,广告用色不能脱离基本的生理学原理。一般情况下广告由两种或多种色彩组合而成,广告色彩搭配要考虑人眼对色彩的敏感度、接受度,要方便受众阅读。
人眼对色彩波长的接受范围是40毫微米-7毫微米,例如红色是波长最长的色彩,紫色的波长最短,虽然这两个颜色波长相差最大,但由于二者处于可视范围的极端,从视觉神经对其敏感度分析,它们反而成为视觉接近的色相因此红色搭配紫色视觉效果并不醒目,甚至有时难以分辨。
第二,广告色彩的应用要建立在对色彩基本属性的认识基础上,色相、明度、纯度之间的变化和调和要遵循色彩运用的一般尺度—色彩的形式美法则。在广告色彩运用中,色彩表现的尺度不能脱离色彩的形式美要求,需要处理好各种色彩之间的关系,不论是色彩的大小、位置、形状还是色彩的对比、主次、搭配都会影响广告画面的视觉效果。广告设计讲究视觉的冲击力,色彩对比的强弱及组合搭配的美感都要考虑受众普遍的视觉审美取向和审美意识。

广告设计对色彩应用的艺术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