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對平面設計的形式美法則一:“形”與“意”【步殼印刷】
“平面”是由“形”和“意”組成。其目的是以“形”達“意”,即將特定的信息和概念視覺化地再現。形式作為一種特定的信息傳遞方式,對於概念轉化和傳遞不僅僅是1:1的,而應該是大於或等於1,也就是說,形式對原概念不僅僅是簡單的陳述,而是升華和提取的再創造過程。平面設計也可以說是一個“以意生象,以象生意”的過程,即根據內容創造形象,通過形象傳達意義
平面設計在一定意義上是指有針對性地表現或創造某種事物和形態時所經歷的內心活動到外在表現形式的過程。運用於不同載體的視覺設計又有其不同的表現特徵,而平面視覺傳達設計可以說是由主題內容信息即意”,通過設計者復雜的心理活動,運用聯想整合的方式並利用造型形式法則創造出可視的形象和情節即“象”,並通過這個形象和情節,直接或間接地對內容進行了再現或象徵,而觀眾則通過媒體的傳播、通過視覺感應,獲取到相應的信息並引發聯想,產生心理效應,故我們把此類設計稱為一種意象設計。在平面設計中設計者是借助形象來傳達其理解了信息內容後所產生的意念。賦予各種意念、情感和經驗以具體的形式,是拓寬我們意識範圍的種手段
“平面”的形式是感覺的結果和內心的觀念的產物,設計上的靈感,就是如何把所要傳達的信息轉換成可視圖形的創意。怎樣思考及運用適當的意念去表達設計的內容?怎樣將創意變成平面圖形經由視覺傳遞?香港設計師靳埭強談及設計意念與形式的相互關系時說:意念有賴形式的傳遞;形式依靠意念賦予生命。
形式最寬泛的意義是指任何特定事物的所有感知特點的結合,形式是多種可視因素的總結構。內容及意念是緣由,它存在於外在形式之中。”以,意念與形式必須融合於平面之中,創意則來自想象力豐富的頭腦以及自由而有意識地使用、處理感覺經驗因素的能力。意念是設計的靈魂,形式則是軀體。在平面設計的過程中,要求始終牢牢地把握著內容的含義。以意生形,以形達意,並選擇準確的、有說服力的形象和想象組織關系來成功地完成設計信息的準確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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