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印刷中材料選擇要符合相關標準
設計者選用包裝材料首先要考慮符合包裝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包裝圖案、顏色、標志形象、說明文字、包裝技術與方法以及包裝廢棄物的回收與重復使用等都應符合所有指標標準,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已經發布和施行有關產品包裝設計材料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達500餘項,對規範產品包裝的生產、流通、銷售全部環節和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起著重要的法律依據的作用,較普遍適用的主要是有關食品衛生、藥品管理、計量、檢疫、專利、商標法和標準化管理條例等法規與標準。
與包裝有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包裝資源回收利用暫行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了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原則、回收辦法、回收渠道、儲存和運輸、分級原則、回收復用品種、復用辦法、試驗方法、復用技術、檢驗規則、廢棄物的處理等。對於不同類別的產品包裝,還必須符合相應類別的專門規定,如《出境貨物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製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雲法X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進出口食品包裝備案要求》《定品包裝標準是指在生產技術活動中,對所有製作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的品種、尺寸、規格、參數、成分、工藝、性能等所做的統一規定。產品包裝標準是包裝設計、生產、製造和檢驗包裝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
目前,我國的產品包裝標準主要包括建材、電工、機械、輕工、儀器儀表、醫療器械、中西藥、食品、家電、農畜水產軍工等14大類。如關於食品包裝的有《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UB7718-2004)和《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UB10344-2005)等國家強制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