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的視覺現象之顏色恆常性
外界照明條件發生了一定範圍的變化後,人們對物體的顏色感覺仍保持相對不變的特性,這就是顏色恆常性。
物體的顏色是通過對照在其錶面光線的光譜成分選擇性吸收後,反射(或透射)剩餘的色光而產生的。然而一天之中我們周圍物體錶面所受的光照度(投射到單位面積上的光通量。單位:勒克斯kx,1x=1lm/m2)會有很大的不同,中午與早、晚,晴天與陰天照度會相差幾百倍,同時太陽光的光譜分佈也會有較大的變化如早晚時候由於光照角度與大氣色散作用,長波的光諧成分相對增多,日光偏紅,各種工光源光譜分佈更是千差萬別,但我們的視覺仍然保持對物體顏色感覺在一定範圍內的恆常性,即對同樣的物體顏色感覺基本不變。紅花永遠是紅的,綠葉永遠是綠的。
雖然陽光下的煤塊其單位面積反射的光通量要比夜晚的白雪高成百上千倍,但白雪總是白的,煤塊總是黑的,不會顛倒混淆。對於顏色恆常現象有多種解釋,有人認為與物體的物理屬性有關;有人認為與人的記憶、經驗、知識有關,受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還有人認為是與周圍環境的參照對比有關,因為照明光既照射在物體上也照射在背景上,所以物體的顏色可保持相對的恆常性。
如果我們將參照條件破壞,恆常性也可能會受到破壞而發生很大變化。例如將一張白紙用紅光照射,如果讓觀察者看到光源及紙的全貌,他很有可能仍將紙“看”成是白色的;而如果讓受試者通過一個小孔僅僅去看被紅光照射的白紙的一小塊面積時,他會將白紙看成是紅色的。對於顏色恆常性現象目前還不能完全解釋清楚。